美国电池指令US Public Law No.104-142相关内容 DATE: 2023-02-23 22:00:21
美国电池指令US Public Law No.104-142相关内容
美国电池指令是联邦政府于1996年颁布的联邦法令《含汞电池和可充电池管理法》(US Public Law 104-142),并于1996年5月13日开始实施。
这部法律对废镉镍电池、废小型密封铅酸电池和其他废充电电池的标签、生产、收集、运输、储存等作出规定。
一、主要立法原则
1、禁止在碱锰电池和碳锌电池中添加汞;
2、分阶段禁止使用含汞电池;
3、生产适用于回收利用和易于处置的氢镍电池、小型密封铅酸蓄电池和其他电池;
4、高效低成本收集、回收或适当处置废镍镉电池、小型密封铅酸电池、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,教育公众关心对各类废电池的收集、回收利用和合理处置。
二、具体规定
1、禁止销售有汞碱锰电池(钮扣碱锰电池允许含汞量为每只电池不超过25mg);
2、禁止销售含汞碳锌电池;
3、在美国禁止使用钮扣电池;
4、 禁止销售任何电池,除非该电池的制造商明确标示电池回收处,电池回收点必须经联邦、州、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,许可从事接收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。
三、标识的内容和式样
合规的电池、充电产品及其包装上均需要贴上国家统一使用的标签。
1、管控的电池必须具有三个追逐箭头或类似的回收标志。
2、管控的镍镉电池必须标注“镍-镉”或“Ni-Cd”及“电池必须回收或妥善处理”。
3、管控的铅酸电池必须被标注“Pb”或“铅”、“回收”和“循环”,如果监管的电池是密封的,必须标注“电池必须回收”。
4、不容易拆卸的含镍镉的可充电的消费产品必须标注“含有镍镉电池,电池必须回收或妥善处理”。
5、可充电的消费产品包含难拆卸的受管控的铅酸电池,必须标注“包含密封铅蓄电池,电池必须回收利用”。